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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进一步规范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

2023-10-04 12:14
  我省近日印发《关于规范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对规范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解决村级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后顾之忧切实做好驻村干部的工作,确保驻村干部真正能走得稳、留得住、干得好、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
  加强安全管理。针对山深沟壑、交通不便的贫困地区村干部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县(市、区)委、乡党委、政府、调度单位组织部门要求高度重视村干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醒村干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坚决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注重极端天气行车安全,从源头上消除行车安全隐患,确保村干部人身财产安全。
  落实保障政策。针对各派出单位落实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覆盖范围和保障标准差异较大的问题,明确并严格执行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各调度单位要按照“谁调度、谁负责”的原则,选择资质优良、诚信度高、当地服务机构健全、理赔快的保险公司为村干部购买包括“意外身故、病死、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保险种类,人均参保标准不低于1400元,村干部意外伤害疾病和意外伤害死亡保障标准不低于60万元,住院费用补偿不低于60万元。不到10万元。因伤住院期间每日补助不少于100元,有效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开展全面自查。为确保驻村干部全部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予参保。各地、派出单位要对本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因机构改革调入村或因故调整的驻村干部,尚未购买保险的,要尽快统一购买。 ;如果您已购买保险,但承保范围不全、投保保障标准过低,一定要与保险公司协调,及时按要求调整承保范围、投保标准和保障标准,确保投保全覆盖、投保保障。安全标准不低于规定标准。 (记者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