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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紧缺人才可通过推荐制度获得高级职称

2023-10-01 11:02
   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对首都紧缺人才实行“3+1”推荐制度,采用“一人一策”评审高级职称,不受总数限制位置和结构比例。
  根据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的实际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梳理职称改革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设立尽快成立专班,并协调海淀、丰台等区,走访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兄弟单位学习调研。我们还对全市行业领先、专业人才集中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我们组织召开了20余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研讨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专业素质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出台制度改革和主题教育成果,并出台整改措施,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的评价体系环境。
  中小学教师不以论文作为考核主要指标
  《通知》显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会同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体系。新增职称评审专业。同时,围绕本市特色产业和重点产业链设立专门职称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通过“一业一策”、“一链一策”,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在职称评价方面,本市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修订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专业,并促进遵守当前新兴的专业标准。联系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致力于研究和创新。同时,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的特点,探索建立识别人才和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对于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不应以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而应采用诸如评价标准不应简单设定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要求。各职称系列将论文的“必选”转变为结果的“复选”,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职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贡献、决策咨询、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等代表性成果。进一步完善可量化的“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下放职称评审权,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
  《通知》 明确鼓励科研机构开展自主评价和招聘,支持围绕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科研机构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审机制。进一步扩大教育教学单位用人自主权,将高、低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条件成熟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有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同时,积极推动职称评审与岗位招聘、考核、绩效分配等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在职称评审服务方面,我们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完善职称评审体系,逐步实现职称评审全流程在线化。
  提升职业道德在教育、卫生等一线岗位的权重和公众认可度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在教育、卫生等区级以下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时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
  对教龄3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10年以上、仍在一线教学岗位的教师,在评定高级职称时,给予更多的重视职业道德、评估结果以及学生家长和同伴的评价。
  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3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10年以上、仍在诊疗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考核高级职称时,将更加注重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基层服务水平、公众认可度等权重。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职称主体实行总量控制、单独比例、专岗专岗。不占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和管理,优先向农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乡镇卫生院提供。
   紧缺人才可“一人一策”申报高级职称
   结合《通知》,我市还推出了《北京市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作为有益补充对本市现行职称评定制度。为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者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高层次、急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特殊人才,可采取“一物一物”的办法。采用“议事”、“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不拘一格地“评价”人才。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职称实行“3+1”推荐制度。申请人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3名和相关工作负责人1名推荐。对经考核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可不受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根据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二级、三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聘任高级军官,五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聘任副高级军官。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有效推进考核与就业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