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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侵权?职业侵权的责任由谁承担?

2023-10-06 12:10

  职务侵权,顾名思义,是指职务行为所造成的侵权行为和结果。职业侵权的本质仍然是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职业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违反履行职责所需的注意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责任。

  办公室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此类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分离。责任人不是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而是对他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判断具体侵权行为是官方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主体是法人还是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二是是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侵权行为即可初步认定为职务侵权,除非行为人或者其所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侵权行为是个人行为,与相应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关。职务侵权中“执行职务”的解释是:(一)行为本身是执行职务(包括违法执行); (二)有客观事实足以认定其履行职责; (3) 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行为。

  职业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雇主仅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对其员工造成的损害负责。其承担替代责任的前提是工作人员对履行工作负责。该任务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职务原因造成侵权的,对方可以要求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组织可以向员工追偿。

  《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用于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履行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1191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