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本安全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旨在明确协议参与者(以下简称“参与者”)在涉及敏感信息的处理和传输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与者,包括个人、组织、公司等。
2. 协议参与者
本协议所指的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
发送方:负责发送敏感信息的一方; 接收方:负责接收敏感信息的一方; 中间方:协助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进行信息传输的一方。
3. 定义和术语
本协议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敏感信息”指任何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安全要求”指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和传输时应满足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追溯性等方面的要求; “安全措施”指为确保安全要求得到满足而采取的技术、管理、审计等方面的措施。
4. 安全要求
参与者应确保敏感信息在处理和传输过程中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完整性:确保敏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进行篡改;
可用性:确保敏感信息在需要时能够被授权方访问和使用;
可追溯性:能够对敏感信息的处理和传输过程进行跟踪和追溯。
5. 安全措施
为满足安全要求,参与者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使用加密技术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确保其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 对敏感信息进行完整性校验,确保其未被篡改; 对敏感信息的访问和使用进行权限控制,确保其可用性和机密性; 对敏感信息的处理和传输过程进行审计和记录,确保其可追溯性。
6. 责任与义务
参与者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其他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对其处理和传输的敏感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而给其他参与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期限。协议到期后,如有需要,各方可以协商续签。如未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 法律和管辖权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9. 修改和终止本协议不得随意修改或终止。如有需要,各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10. 其他条款本协议一式份数,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方签字(盖章):填写签字(盖章)信息日期: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