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 - 朱艳茹律师:离婚听证会上,男子推倒妻子,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依据是什么?

朱艳茹律师:离婚听证会上,男子推倒妻子,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依据是什么?

2023-10-05 15:01

简介:2017824下午2左右,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下午4左右,主审法官童广峰休庭离开后,双方正在核对庭审笔录和签名时,彭先生突然辱骂张女士,冲上被告席,抢夺相关诉讼。材料,导致对方摔倒。落下。

离婚听证会上男子推倒妻子

据腾讯新闻报道,长沙的彭先生与妻子张女士近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结束后,原告彭某突然当庭辱骂张女士,并抢夺诉讼材料。彭先生没想到,因为这一次冲动,他被天心区法院罚款1万元。 查明事实后,审判长依法对彭先生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彭先生当即向法院表达了歉意,并出具了悔罪书。天心法院在取得受害人书面谅解后,对彭先生酌情从宽处理,并罚款1万元。第二天,彭先生向法院缴纳了罚款。随后,张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妻子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依据是什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民事强制措施。它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保障婚姻案件诉讼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实际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胁迫、恐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众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援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27条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人; (二)有具体要求的;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 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做出。

综上所述,这一创新的人身保护令措施不仅可以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可以对其他暴力行为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运用法律维权。

(朱彦儒律师供稿-法国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