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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

2023-10-03 15:39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公安部等31个部门民政部近日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规定的联合惩戒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使用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等其他证件的。文件及证明材料;二是作出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等虚假陈述的;三是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备忘录》指出,民政部门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本备忘录的相关部门提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及相关信息。签署备忘录的相关部门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并落实或协助执行本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联合惩戒措施共14项,涵盖个人招聘就业、职业资格、职务晋升、优先评价、企业审批认证、融资信贷、补贴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

此外,《备忘录》还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的动态管理、信息更新和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措施的解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