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 - 大庆高新区法院:送达判决书告知履行义务

大庆高新区法院:送达判决书告知履行义务

2023-10-06 07:20

本网新闻(付建国)为了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方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查执行协调配合机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尽量考虑预期可执行性,在调解案件中尽可能使用保证或引入惩罚性条款,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近三年案件自动办理率平均达到82%。

但即便如此,调解书和判决书中仍有不少败诉方拒绝履行生效文件,导致本院执行案件总数逐年增加,居高不下。为进一步缓解执行压力,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今年起,法院将实行判决书送达和义务履行告知制度。即在向败诉方送达判决书时,告知其必须遵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全力履行,否则日后在执行阶段,不仅要承担案件执行费、鉴定费、拍卖费、迟延履行双倍利息等,还会受到罚款、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责任。此外,在信用、市场准入、资质认可、高消费等方面也会受到严格限制。

 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一制度,法院要求将通知的程序内容记入卷宗,并由当事人签字,作为立案的必要部分。通过告知当事人拒绝自愿履行的严重后果,树立还债是理所当然的观念,强制、督促其自愿履行。截至8月26日,该院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8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近16%,审结执行案件412件,和解价款超过8500万元。执法率同比增长近10%,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喜欢”和信任。